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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nical articles8月29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以下簡稱《大氣污染防治法》),國家主席簽署主席令予以公布。此次修改后的污染防治法對于監測儀器儀表行業無疑是一場十分有利的挑戰,關于監測儀表應該如何調整,涉及監測領域企業今后應該如何發展成了此次新法公布后儀表行業重中之重。
政策提高監測儀表獎賞制度 促發積極性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童衛東介紹,新《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了大量有針對性的措施,同時取消了50萬元封頂的舉措。這個舉措對造成大氣污染的企業有大大的威懾作用,使得他們在日常生產中會注意自己的工業污染是否達到了國家的標準。
新大氣污染防治法用政策提高了環保力度,同樣的,國家也需要制定相關政策支持監測儀器儀表行業發展。近年來,國家加大了環保基礎設施的建設投資,特別是《國家環境監測十二五規劃》的發布,有力拉動了相關產業的市場需求。2014年5月,雪迪龍出資1000萬元設立全資子公司,全面介入環境監測第三方檢測業務,大大加強了國家檢測儀表進度。雪迪龍的這次出資意味著國家的獎賞和推進作用能大大的的引發企業發展的積極性,提高本行業市場發展。
監測儀表需聯防聯控 打造完整監測系統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柴發合表示,現行《大氣污染防治法》zui缺乏的是區域協作機制,即每個城市各自為戰,沒有將環境治理看成一個整體性問題。據了解,今年我國129個城市將投資建設381個空氣質量監測點位,環保部要求監測儀器設備采購必須要選取性價比高的,這對于我國監測儀器的發展無非是一種推動力。但是即便如此我國監測儀器發展仍然面臨著障礙。
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我國監測儀器儀表設備必須要將各個監測設備聯合發展,以布局解決技術不足的劣勢,統籌協調各個區域內的儀器設備,形成一個環境監控網。將一點問題延伸到其他各個區域是否也存在類似問題,同時協調各個監測設備,達到獨立的監測設備所無法獲得的功能,不僅能統一應對單個難解決目標,也能協同發展控制多個目標。
監測儀表企業需加大投資 提高自主創新能力
國家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表示此次《大氣污染防治法》的修改,應該把改革重點放在工業、交通和燃煤污染問題,只有把握住了導致大氣污染的重點,才能從根源上解決問題。同時確定了科技是解決根源問題的核心手段,表明了科技在大氣污染防治中的作用。
我國監測儀器儀表行業的根本問題就是技術不夠,研發能力低,低水平重復多,創新能力不夠,需要我國監測企業加大創新力度,從中低端過程分析儀器和環境監測市場向進發。
這就要求我國監測儀表企業首先要制定創新制度,將員工的積極性調動起來;然后大力培養科技人才,將重點放在監測儀器的研發,獲得主動權;zui后要時刻與時代同步,本次緊跟《大氣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做出的調整就是與時代同步發展。
本次新《大氣污染防治法》的推出,意味著我國對環境保護越來越重視,這無疑是監測儀器儀表行業發展的一大黃金時期,監測儀表行業需緊跟新變化,與時俱進,將環境整治與監測行業同步發展。北京富瑞恒創科技有限公司。